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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务公开
  一、领导分工:
  裴剑飞(局长、支部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年度目标: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矿企业死亡不超过2人。
  李中魁(副局长、组织委员):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办公室工作。分管矿山安全监管股、  综合协调股、办公室。
  年度目标:按时延续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时申报发放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县非煤矿山取证率达到100%。
  陈森(副局长、纪检委员):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的执法监察和应急救援工作。分管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股)、应急救援中队。
  年度目标: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按时结案,结案率达到100%。
  韩树林(县安委办副主任、宣传委员):负责职业卫生、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分管职业安全监管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年度目标:按时限申报职业卫生目录,按时申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二、社会承诺: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发放:对企业申请的资料5个工作日 帮助企业完成资料整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按时送审。
  责任人:李中魁
  2、上级批办的文件7日内办结。
  责任人:陈森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按时通知培训人员,当日完成申请表送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培训,按时通知并组织参训人员参加培训,1个工作日完成申请表签字盖章送审工作。
  责任人:韩树林
  三、行政职权:
  1、行政职能
  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性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和措施建议:承担县安委会召开的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务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县安委会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实施方案;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标准。
  3>.依法行使全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最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执法监督;对个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4>.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的调查结论进行审批结案批复。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费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有关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今夜许可证的审查呈报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我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搅拌的其他有关工作。
  9>.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府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收费项目:应急救援服务费
  3、收费标准: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安监管应急[2007]8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由县矿产品交易中心,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四、重点项目
  1、项目名称:赤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
  2、资金来源:一是政府财政拔付,二是局自筹。
  3、招投标情况:2009年1月24日由县招投标办公室招标,河北省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1180345.76元中标。
  4、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300万元。
  5、项目进展:二层封顶。
  6、责任人:郭殿武
  7、监督投诉电话:63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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