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公安局网络政务公开内容
一、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穆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装备科;
党委副书记、政委张金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具体分管政治处、纪委、工会、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君分管治安大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户政科工作;
副局长范凯春分管国保大队、森林公安局、三道川、白草、东万口、东卯、茨营子、样田、龙门所派出所工作;
副局长岳秉忠分管刑警大队、法制科、经侦大队、矿山治安大队、龙关、田家夭、炮梁、雕鄂、大海陀、后城派出所工作;
副政委赵光清分管消防大队、行业派出所;
副政委盛爱军分管缉毒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独石口、马营、云州、镇宁堡派出所工作;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远大庆负责政治处工作;
工会主席、行政科科长张林负责工会、行政装备科工作;
党委委员刘爱民分管纪检委、网监科。
二、社会承诺
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警情后,在3-5分钟内出动,城区10分钟内到达现场,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
二、强化社会面控制,巡警在城区24小时巡逻,县一中、玉辉小学等学校放学时间段有民警值勤,确保安全。
三、公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办证信息当日上传,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0日;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2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三投靠”户口迁移的5个工作日审结。
四、申请办理《暂住证》手续齐全的,对个人申办的,当场发证;对集体申办的,5个工作日办结。
五、治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可在查清事实后当场处理,当场未能处理的,3个工作日内处结;适用普通程序处理的,在查清事实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案情复杂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需要法医鉴定作为处理依据的,在鉴定结论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六、出入境受理审批:在不停电及网络运行正常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入境人员的材料审查、受理、审批及资料上传1个工作日完成。
七、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受理、审批及年度审验2个工作日办结;新增用户即需在民爆信息网登记注册的,在网络运行正常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办结;对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的审批在手续齐全和民爆信息网络运行正常情况下,随到随办。
八、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刻章7个工作日办结。
九、对肇事车辆扣押不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30日;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事故认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机动车所有人提出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车管所确认机动车、审查机动车各种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2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变更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办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签发;公共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7个工作日内办结;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7个工作日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