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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文体办推行网络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领导分公
局长:侯海云?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财务科,博物馆的工作。
市场股张海龙: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发行物的工作。
体育股荣龙:负责全县全民体育工作。
博物馆李沐心:文物保护管理、藏品展示研究、宣传展览
二、社会承诺


项?? 目

措? 施

责 任 人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举办气功健身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荣? 龙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荣? 龙

开办少年儿童武术学校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荣? 龙

博物馆处理不够收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李沐心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娱乐场所设立及改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入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名片印刷企业的审批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

初审各项资料齐全,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防止在办理过程中跟群众“吃、拿、卡、要”, 签订廉政承诺书,适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人

张海龙

监督电话:0313—6312940

 

 

 

 

 

 

 

三、行政职权


部门

序号

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

 








1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网络经营

2

举办气功健身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

3

开办武术学校的审批

4

开办少年儿童武术学校的审批

5

博物馆处理不够如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审批

6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7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8

娱乐场所设立及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入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审批

9

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批

10

名片印刷企业的审批

11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

 赤城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1

项目
名称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设定
依据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收费
依据

 

办理
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受理申请(1日)→申请资料不全或未满足前置条件,一次告知补齐、补办→报市文化局市场办审批科长核准签批(1日)→县文化市场办人员取回→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送达申请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日)

申报
条件

1、申请书,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2、企业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
5、资金证
6、网络拓扑图。

前置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体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2

项目名称

举办气功健身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336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2、报市体育局法规产业科受理;3、市体育局进行审核;4、报领导签发下文。5、县文化体育局取回下发。

申报条件

1、申请书;2、活动方案;3、兴办者身份证明;4、活动场所使用权证明;5、设施器材条件;6、辅导员或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7、200人以的活动有公安机关证明;8、其它相关资料。

前置材料

活动场所使用权证明。设施器材条件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 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体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3

项目名称

武术学校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关于加强各类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管理的通知》(2000年7月27日公安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申请:申报必备材料:--------受理行政服务中心文体窗口受审核-------群体科审查申请材料,现场勘察,并提出初审意见--------联合办理件1、教育局;2、工商局;3、消防支队;4、卫生局。----------批审,保市体育局审核、签批,---------制证1、办理许可证2、整理案卷。-----------发证,行政服务中心文体窗口核发证件

申报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办学宗旨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武术专长的人才,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3、有组织机构和章程;4、武术教师应当具备武术教练员资格。武术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5、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武术教学、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武术训练室内场地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6、具备与武术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如浴室、医务室等。

前置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开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学校名称;地点;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2、武术教师资格证明;3、开办者身份证明;4、章程;5、场所、校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 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体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 号

4

项目名称

少年儿童武术学校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关于加强各类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管理的通知》(2000年7月27日公安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申请:申报必备材料:--------受理行政服务中心文体窗口受审核-------群体科审查申请材料,现场勘察,并提出初审意见--------联合办理件1、教育局;2、工商局;3、消防支队;4、卫生局。----------批审,保市体育局审核、签批,---------制证1、办理许可证2、整理案卷。-----------发证,行政服务中心文体窗口核发证件

申报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办学宗旨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武术专长的人才,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3、有组织机构和章程;4、武术教师应当具备武术教练员资格。武术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5、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武术教学、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武术训练室内场地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6、具备与武术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如浴室、医务室等。

前置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开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学校名称;地点;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2、武术教师资格证明;3、开办者身份证明;4、章程;5、场所、校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 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体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5

项目名称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对博物馆处置藏品的四项原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受理(1申请人申请书一份,写明拟处理的文物或标本清单,处理原因等.2 拟处理的文物或标本的处理方案。3须补充的其他有关材料。) → 审核(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复核(对博物馆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意见)→审定(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审定意见)→告知(接行政许可证件后,通知报批单位领取)

申报条件

 

1 具有法人资质的博物馆、文保所等文物单位
2 有正当明确来源的文物标本
3 有拟处理的文物或标本的详细登记材料
4 须经市文物局文物鉴定专家组鉴定

前置材料

1 填报表格? 2 拟处理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法人单位证件? 3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申报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原始档案征集材料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 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6

项目
名称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设定
依据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39号)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收费
依据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受理申请(1日)→申请资料不全或未满足前置条件,一次告知补齐、补办→报市文化局市场办审批科长核准签批(1日)→县文化市场办人员取回→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送达申请人《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1日)

 

申报

条件

1、书面申请;
2、演出单位的《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副本; 
3、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4、演出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前置
材料

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7

 

项目名称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39号)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

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受理申请(1日)→申请资料不全或未满足前置条件,一次告知补齐、补办→报市文化局市场办审批科长核准签批(1日)→县文化市场办人员取回→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送达申请人《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1日)

 

申报

条件

1、申请书:(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姓名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2、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确定的表演门类(演出节目内容材料);
5、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材料(5名以上);
6、办公及排练场所的房产证明;
7、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
8、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证明(原件)。

前置
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8

项目
名称

娱乐场所设立及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入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载明事项的审批

设定
依据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8号)
第九条、第十二条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收费
依据

 

办理

流程

一、申请
二、查验材料
三、受理
四、审查
五、决定?
六、告知送达
七、变更

申报
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前 置
材 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申请报告;
2、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4、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办 结
时 限

20个工作日

 

类 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9

项目
名称

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
和个人的审批

 

设定
依据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3号)
第三十七条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收费
依据

 

 

办理
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受理申请(1日)→申请资料不全或未满足前置条件,一次告知补齐、补办→报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科审批科长核准签批(1日)→县文化市场办人员取回→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送达申请人《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1日)

 

申报
条件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学历证明;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前置
材料

 

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别

行政许可

 

 

 

 

 

 

赤城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10

项目名称

名片印刷企业的审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15号)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受理申请(1日)→申请资料不全或未满足前置条件,一次告知补齐、补办→报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科审批科长核准签批(1日)→县文化市场办人员取回→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送达申请人《印刷业经营许可证》(1日)

 

申报条件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学历证明;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前置材料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类别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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