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及实施意见;衔接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指导、协调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汇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四)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县直接管理掌握的经济手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编制和监督实施直接融资发展规划。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县发展规划,协调城县化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制订适应本地丘陵山区的开发规划和计划;搞好全县生产力布局。
(六)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引导资金投向;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制订中长期投资规划;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的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全县电力建设的管理、用电管理和用电资金的筹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政策措施。
(七)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组织审核、报批农业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负责重点龙头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负责协调全县第三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储备、粮库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监管工作;落实重要商品调整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九)研究提出全县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编制相应的中长期规划、计划;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或转报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我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做好全县国际收支平衡工作。
(十)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参与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组织全县资本运作;负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增资扩股和股本结构等变更的初审,企业上市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协助上级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进行证券和期货的监管。
(十三)负责全县的信息化管理、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县信息企业的管理;收集、加工、存贮、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建立本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有关指标数据库;依靠全社会力量,开拓和发展全县信息产业。
(十四)负责横向经济联系与经济协作工作,为本县经济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服务;为我县与发达地区的友好往来和经济协作进行联络和提供服务;负责外地驻我县办事机构的审批、协调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